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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转发)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的通告
来源:贵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贵阳市公安局 | 作者:郭玉杰 | 发布时间: 107天前 | 18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整治

网络谣言的通告

       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,全力维护人民群

众合法权益,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

行动工作部署,贵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贵阳

市公安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《中华人

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

理处罚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 《网络

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以及中央网信办

《关于加强“自媒体”管理的通知》等相关法律

法规,现就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

行为发布联合通告:

一、严禁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。对未经

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、来历不明的信息不发

布、不传播、不评论,做到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

谣,坚决抵制网络谣言;通过网络平台已发布、转

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立即予以删除,主动消除

不良社会影响;无法删除的要及时公开辟谣,主 

动向公众说明情况。

二、坚决远离网络暴力。广大网民、各类

自媒体”不得通过网络制造、散布谣言,贬损

他人人格、损害他人名誉;肆意谩骂、恶意诋毁、

披露隐私等方式,公然侮辱他人。

三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。网站平台及网

络自媒体要规范内容生产、发布、传播各环节管理,

严格落实信息内容主体责任,及时处置网络谣言等违

法信息,斩断谣言传播链条,全力挤压谣言滋生传播

空间。

四、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。对通过网络发布、

传播虚假信息,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

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网信、公安部门将坚

决依法严厉打击,对相关网站、平台和网络账号

进行依法处置,并依法追究发布者、转发者等人员

的相关法律责任。

     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,希望广大网民树立

法治意识,增强辨别能力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做到

“不造谣、不传谣、不信谣 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。

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积极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。

投诉举报渠道:

贵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(贵阳市互联网违

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) ·

0851-84859154

贵阳市公安局:110

贵阳网警:新浪微博、微信公众号、抖音等

网络平台举报

贵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
贵阳市公安局

2024年1月11日

@贵阳公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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